作者:北京硕恒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03-22 04:20:00 访问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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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者在客观,上都采取欺骗方法,意图使对方陷入错误,从而使自己得到不义之财,另外,两者均是在故意的心理准状态下进行。二者的区别在于:首先是主观目的(故意内容)部货物,然后迅速将这些货物进行低价倾销,随后迅速逃跑。四、合同诈骗罪的处罚根据我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诈骗行为只有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因此如何认定诈骗数额十分关键,在一般的合同诈骗中通常涉及三种“数额”,即受骗损失数额,实骗数额及行骗数额。受骗损失数额是指合同诈骗行为人的诈骗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数额,实骗数额受是指骗者因受骗而实际交付给诈骗行为人的财产数额,行骗数额是指诈骗行为人主观上所预计会达到的诈骗的数额,一般为合同标的额。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诈骗罪中所说的“数额较大”应以行为人实际骗到的数额(即实骗数额)认定,合同标的额可以在量刑时作为一个参考。在连环诈骗中,合同诈骗行为人为了弥补前一次诈骗所造成的亏空,而再次实施合同诈骗行为
2、.对比法对比法,即对比推理,是通过对不同类型的事例进行对比论述,证实论点的正确的推理方法。.类比法类比法,即类比推理,从通过对同一类型的事例进行比较论述,推论到同类的事例上去,以证实论点的正确。.例证法例证法,也叫事实论证,即运用翔实、新颖、典型的具体事例、概括的事实和统保的;()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的财产后逃逸的;()以其它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产的。(三)从本罪的主观方面分析本罪在主观方面一般表现为行为人意图利用经济合同达到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往往是行为人先以真实身份骗取对方当事人的信任,在合同订立后,行为人却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和行为,坐等对方履约上当,从而使诈骗的目的得逞。本案中,刁某骗取对方的货物后,为偿还个人债务,将其非法处置,占为已有,刁对自己诈骗对方的行为,持的是一种直接故意的心理状态。
3、四)合同诈骗罪与侵占罪的界限所谓侵占罪,是指行为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留物或埋藏物占为已有,拒不退还的行为;而合同诈骗则不同。二名在主观上都要求直接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间接故意或者过失则不构成此二罪。二者的区别在于;合同诈骗罪,直观上表现为他方当事人财产的损失或减少,但具侵犯的客体是双重的,不仅是对他方当事人财产所有权的侵犯论合同诈骗罪-毕业论文,而且更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妨害?而侵占罪则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后将其非法占为已有,拒不交还,甚至在他人提出主张后仍擅自处分。(五)合同诈骗罪中罪与非罪的界限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活动中的欺诈行为有相同点,亦有不同点,分析如下:一民事欺诈行为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一方当事人故意以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使对方当事人陷于认识错误,从而达到发生。变更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不法行为。它与合同诈骗罪的相同点是:两者都发生在经济交往活动中,且都有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存在
4、来证明结果(论点)或由已知的结果(论据)来证明原因(论点),这里论点有时表现在原因上,有时表现为结果,论据也是如此。以上论证方法的恰当、灵活运用,就把论点和论据联系起来了,论文三要素也就齐备了,论文的理论色彩也就突出了。写驳论性论文还可采用驳论的方法。常见的驳论方法有两种:直接的反驳。即反驳对方论点的方法。可以这样入手:其一,用归谬法(先假定对方论点正确,再以此导出一个错误的结论,这样,。如果说论文比经验更难写,其原因恐怕是作者缺乏论证的方法,论不起来。论点、论据、论证是组成论文的三要素。论点;是作者论述问题的观点或主张;论据;是证明论点的理由和根据(可分为理论性论据和事实性论据);论证则是运用论据来证明论点的过程。它们三者各自回答的问题是:是什么(论点)?为什么是(论据)?怎样证明是(论证)?从写作方法上讲,论文的写法主要的就是论证。如果说,论据解决了“用什么来证明”的问题,那么,论证就是回答“怎样证明”的问
5、、货款、预付款或者得到担保财产后迅速逃逸。(三)“演双簧”。犯罪分子利用媒体和网络先发布虚假广告,冒充国家行政机关、部队和知名民营企业等单位名义,以紧俏和滞销商品为诱饵,通过以一方需购买某种物品,而另一方能提供此物品来演“双簧”,随后诱惑第三方参与进来,上当受骗。(四)“空手道”。为证明自己“有经济实力”,犯罪分子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虚假的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等作担保,诱使对方当事人信任,再利用经济合同诈骗钱财。(五)“钓大鱼”。犯罪分子本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为达到其犯罪目的,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使对方当事人相信其履约能力和诚意,进而与之签订标的额更大的合同,待诈骗到大量钱财后立即销声匿迹。(六)“连环套”。犯罪分子先以高价签订买卖合同并交付小额定金或支付小部分货款,在骗取对方信任后,想方设法拿到全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定金或者保证金后,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将
6、对方论点也必然是错误的)来反驳论点;其二,用与对方截然不同的科学论点来进行反驳;其三,用确凿的事实来反驳论点;其四,用直接戳穿对方论点的错误来反驳论点。间接的反驳。其一,是反驳论据的方法,论据是证明论点的,只要指出论据是违背教育方针、教育原理、教育规律的,甚至是错误的、反动的,那么,论点就失去根基,站不住脚;其二,是反驳论证的方法,论证是逻辑地把论点和论据联结起来的过程,如果揭示出论证的逻辑推理是违反逻辑规律的,推论不合理,因此,其论点就不能同论据有必然的联系,也就不能成工。总之,撰写教育论文应特别重视:立论要鲜明,应具有创造性;内容要新颖,应富于独特性;论述要准确,应符合科学性;认识要深化,应体现理论性;行文要严谨,应显出逻辑性。同时,要特别注意论点的针对性,论据的典型性,论证的灵活性。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五、预防预控制合同诈骗罪的对策(一)完善有关合同诈骗罪的
7、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同。民事欺诈行为的一方当事人采取欺骗方法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做出有利于自己的法律行为,谋取非法利益,其实质是牟利,而合同诈骗虽然在客观上能引起他人为一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但行为人并没有承担约定民事义务自勺减意,而是想使对方履行“单方义务”,直接非法占有对方财物。其次是客观方面不同。合同诈骗都是“作为”:而民事欺诈行为则不仅表现为“作为”,还有的表现为“不作为”。从其欺诈的内容看,合同诈骗的行为人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行为,而民事欺诈行为中仍有民事内容的存在,再就是受侵犯权利的属性不同。合同诈骗罪侵犯的是财物所有权,而民事欺诈行为侵犯的则是“债权”。三、合同诈骗常见的手段(一)"饰耳目"以虚假的证明材料虚构不存在的单位,或伪造身份证明、冒用他人名义,在签订合同骗取钱财后就溜之大吉。(二)“唱空城”。犯罪分子虚构购销产品、发包工程、投资协作等名目骗签合同,待收受对方给付的货
8、董鑫《对合同诈骗罪几个问题的探讨》载《经济体制改革与刑法》四川省社会科学出版社年版。、蔡俊彬《合同诈骗与欺诈合同》载《法商研究》年第期。、肖中华《论合同诈骗罪认定中的若干问题》载《政法论丛》年第期。、孙国祥《关于合同诈骗罪的几个问题》载《南京大学法律评论》年春出版。、王志勤《诈骗犯罪与预防》兵器工业出版社年版。毕业论文写作的论证方法什么是论证方法?论证,是逻辑推理的过程。所谓“逻辑”,就是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所谓“推理”,就是从已知推出未知,运用论证的方法导出结论的过程。论证的方法,就是运用论据证明论点的过程和方法数字做论据,证明自己的论点的正确性。.引证法引证法,也叫理论论证,即引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各个时期教育界著名人物的正确观点和实践经验,现代教育理论著作的科学结论等作为理论论据,来佐证自己观点的正确性。.阐发法阐发法,即对题目、论点、引文、重点词语和关键句子进行
9、题。文章要使人信服、有说服力,逻辑性是最基本的要求。正确的论证过程就表现出论文的论点和论据是用什么逻辑规律、规则联系和统一起来的。这种联系统越是紧密,论点就越突出,文章也就更有说服力。所以,有人说,议论,是逻辑的说服术,论证的方法就是这说服术之“术”。论证是逻辑推理过程,它就需要遵循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符合逻辑规律的要求,并受其制约、限制。所谓教育论文的逻辑性,就是说,论点和论据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论点能够统帅材料,材料能够有力地证明论点,从论据中推出论点不是生硬的,而是合理的。.归纳法归纳法,即归纳推理,是从特殊到一般的辩证思维过程,是从全部或有代表性的部分具体事物中,抽取共同的本质的东西,加以综合,从而概括出反映一般本质的结论。.演绎法演绎法,即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到个别、普遍到特殊的辩证思维的过程。它是以反映事物的一般本质的结论为前提,对尚未知晓的个别的具体事物进行研究,找出其特殊的本质,从而推导出新的结论
10、立法合同诈骗罪往往与涉税犯罪、与走私犯罪、与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有关犯罪、与贪污、贿赂犯罪等相伴而生,特别复杂。在何种情况下适用牵连犯,从一重罪论处;在何种情况下分别定罪,实行数罪并罚,建议通过立法进一步作出规定。(二)关于遏制、减少合同诈骗犯罪的防治对策问题、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加强充分发挥各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作用,提升全社会的整体防控功能。、严格风纪,防控腐败分子成为合同诈骗分子的保护伞、加强企业内部合同管理,提高经济组织和个人的防范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合同诈骗罪的法制建设,更加有利地惩罚犯罪、加强侦查破案工作,坚持依法惩治合同诈骗犯罪结论合同诈骗犯罪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随着经济步伐而加快。经济领域的拓宽,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必然会给诈骗分子提供新的空间和犯罪手段。所以我们必须加大对合同诈骗犯罪的防范和打击力度,以有效地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参考文献:
11、以填补前一次所造成的亏空。关于此种诈骗的“数额”有三种认定方法,一是以其数次诈骗合同标的的累加数额作为诈骗数额,二是以受骗单位或个人因行为人的诈骗行为实际遭受的损失(即受骗的损失额)作为诈骗数额,三是以行骗行为人通过诈骗行为,为自己实际获得的非法所得(即实骗数额)作为诈骗数额。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连环诈骗应按实际未归还的数额(即实骗数额)认定,多次行骗数额,及多次诈骗可以在量刑时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犯本罪,数额较大的,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犯合同诈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12、解释说明,或根据一般性的原理原则,从定理定义中推断出新的结论。.解剖法解剖法,是把一个复杂的事物或问题分解为若干个部分、方面、层次、要素,分别进行研究,从性质上、特点、质量、组合、起因、发展、结果与它事物(问题)关系等方面进行解剖析。剖析时要注意揭示问题或事物所处的社会环境和时代背景,这样说理才有针对性,议论才有实际意义。.比喻法比喻法,以打比方作为论据来证明论点的方法。这种方法一般都通过形象化的、具体的事物来说明抽象的观点。比喻要通俗易懂、准确贴切,才有说服力。.分层论证分层论证,即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方面去论证一个论点。如《关于开展班级“四化”管理的实践与思考》就是从“班级的科学化管理”、“班级的规范化管理”、“班级的系列化管理”、“班级的程序化管理”等四个方面,分层论证了班级的“四化”管理。.层进论证层进论证,即一层比一层接近论点、一层比一层深入分析的论证方法。.因果互证法因果互证法,即用已知的原因(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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