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北京硕恒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03-23 16:57:44 访问次数:0
我们都知道,拘留的时间在法律上是有明文规定的,但是实践中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因为不清楚法律和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其实际被拘留的时间往往和理论上的规定有偏差。那么从我国法律规定来分析,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有多久?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申请了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人还会再次被拘留吗?下文将为大家作出解答。
一、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刑事拘留最长期限,被取保候审人还会再次被拘留吗,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根据以上规定,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对涉嫌刑事拘留的人的拘留期限是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是37天。
二、被取保候审人还会再次被拘留吗
第56条规定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义务,有以下几项: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执行机关批准。如果取保候审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的,执行机关在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取保只是手段,候审才是目的,因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义务在接到传讯后及时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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