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北京硕恒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04-20 05:11:37 访问次数:0
当事人对于刑事案件的审判结果不服的,是可以进行申诉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刑事案可以申诉吗,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一、已经结案的可以翻案吗
已经结案是可以翻案的。若是拥有足够的证据能够翻供的话也不是不可能的,但是翻案的难度相当的大。翻供指的是当事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是有异议的,这个时候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是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审判监督程序。
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3、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三、申诉和申请再审有什么不同
1、提交诉状不同。
对于刑事申诉,申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申诉状”。对于民事申请再审,应当提交“民事再审申请书”。若当事人提交的是“民事申诉状”,应向其释明让其更改为“民事再审申请书”。
2、申请主体不同。有权提起刑事申诉的主体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案外人。有权提起民事再审申请的有当事人及案外人。
3、申请客体不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刑事申诉的客体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及二百零一条的规定,民事申诉再审的客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的生效调解。
4、申请期限不同。《人民法院再审立案意见》第十条规定了刑事申诉一般在刑罚执行完毕两年内提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该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5、管辖法院不同。刑事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但二审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由一审法院审查处理。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对于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的司法解释》第三百七十二条第一款
向人民法院申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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