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北京硕恒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05-22 16:59:24 访问次数:0
寻衅滋事罪
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刑事追责年龄:
年满十六周岁
犯罪行为表现
01 无事生非型
小甲在大排档吃宵夜,隔壁桌的大强笑着看了他一眼,小甲便以为小强嘲笑他,于是对小强实施殴打,导致小强受伤。
02 借故生非型
小乙听到小强跟其他人在说朋友坏话,便上前质问小强,小强不予回应,便对小强拳打脚踢致轻伤一级。
犯罪原因:
思想不成熟、遇事易冲动、法律意识淡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随意殴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对其他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刑事追责年龄:
年满十六周岁
犯罪行为表现
01 主动约架型
小甲与小乙有矛盾,双方各不相让,于是双方各自纠集朋友十几人打架,导致多人受伤,小甲与小乙系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
02 被动参与型
小丁受朋友纠集去帮忙打架,其不好意思拒绝,抱着“去看看不动手的心态”答应下来,到场后“形势所迫”,其还是拿上木棍与对方互打,小丁系聚众斗殴的积极参加者。
犯罪原因:
义气用事、不计后果、冲动鲁莽、法律意识淡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相关说明:
(一)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才构成本罪,其余人则不为罪。
(二)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对直接行为人及直接责任人,依照刑法有关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