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北京硕恒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03-18 00:50:14 访问次数:0
长按蓝字关注我
据“杭州日报”微博2023年2月15日傍晚发布内容【女子分手后遭报复割喉】属刑事案件,警方被指和稀泥,湖南张家界一女子自诉称,自己遭前男友报复割喉,伤口长达16cm,此前她多次遭前男友殴打。
视频内展现的当事人社交账号显示:
“派出所民警说他拘留五天要放出来了,喊我自己收拾东西在外面躲几天,等伤情鉴定出来了在说”。
“刚刚去打印了处罚书,改成十天了”。
截至2月15日晚23:28,该微博报道下最热评论对谋杀五天拘留表示不解:
据中国政府网公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
第七十一条对恐怖活动犯罪等案件,被害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被害人;
(三)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四)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被害人认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人身安全面临危险,向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确有必要采取保护措施的,应当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
也就是说,本案公安是应当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起诉的;且应当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或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2月15日夜,“中国新闻周刊”微博发布:
20时许,湖南省张家界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嫌疑人目前仍在被行政拘留,当事女子关于嫌疑人“被拘留10天后将被放出”的表述与事实不符。
该女子自述被伤害的情况属实,但仍需要等待伤情鉴定结果出来后再作进一步判定。如果达到了轻伤标准,警方会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警方就目前的办案情况和办案流程也和女子进行了沟通。目前女子的情绪比较稳定,已自行将此前发布的求助视频撤下。
女子2月7日被割喉,截至2月15日尚未到达10天,当然仍在被拘留;所以“嫌疑人目前仍在被行政拘留”无法证明“拘留10天放出”不属实。
警方尚未对嫌疑人刑事拘留的理由是需要等待伤情鉴定结果达到轻伤标准,而该微博下最热评论表示应定性为杀人,显然,警方就是在和稀泥。
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被害人认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人身安全面临危险,向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的,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保护措施;而张家界市公安局却通过与女子沟通的方式,使其“自行”放弃了保护请求,显然是违反了《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网显示,《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是刑事案件。
长按左图关注我
北漠之狐
微信公众号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自其它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本站的观点、立场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如果来源标注有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等其他原因不想在本站发布,来信即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