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北京硕恒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03-23 17:36:18 访问次数:0
文档介绍:合同诈骗罪的司法认定(6) 1
个罪研究
合同诈骗罪的司法认定
殷玉谈丁 晶
摘 要 合同诈骗罪中合同的性质应结合合同诈骗罪的客体性质来认定。合同形式包括书面、口
头形式 。“虚构主体 ”包括冒用合法主体或者真实个人的名义和假借根本不存在的主体之名义等形式;
“票据担保骗财”的合同诈骗罪与票据诈骗罪存在交叉情形;对“逃匿骗财 ”的认定不能陷入只要收受对
方相关款物后逃跑的,一律构成合同诈骗罪的误区。“其他方法 ”必须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基本
要求 ,且与四种法条已列明的行为方式在性质上具有一致性。“非法占有目的”要通过客观行为来推
断 。合同诈骗故意产生的时间条件应当是在合同签订之前、之时或者是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害人交付财
物之前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应当以行为人从被害人处最初骗取的财物数额认定。“连环合同诈骗罪”
的数额认定以最后一次诈骗犯罪中被害人的损失额,加上前几次犯罪人尚未还清的被害人损失额来认
定 。未完成形态下 ,合同标的额可以作为犯罪数额。
关键词 合同诈骗罪 合同 行为 主观方面 犯罪数额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合同诈骗罪成为一个高发性犯罪。但是如何准确认定、有效打击这种犯罪活
动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不同的观点。本文通过某地检察机关近三年内受理的合同诈骗案司法认定的
研究 ,试图就合同诈骗罪司法认定中的主要争议问题作一探讨。
一、合同诈骗罪中合同的认定
合同诈骗罪与其他诈骗犯罪相比,最典型的特征就是利用合同实施诈骗行为,如何认定合同诈骗罪
中的合同 ,对于正确界定本罪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如果对本罪中的合同不加以限定,简单的将合同诈
骗罪理解为“合同+诈骗 ”合同诈骗罪的司法认定.pdf,极易导致合同诈骗罪认定的滥用,相反 ,如果对于本罪中的合同予以过多限
制 ,将本属合同诈骗性质的行为仍以诈骗罪定罪,则会导致合同诈骗罪的规定流于形式。
(一 )合同的性质
合同的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自其它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本站的观点、立场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如果来源标注有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等其他原因不想在本站发布,来信即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