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北京硕恒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04-09 06:54:43 访问次数:0
2023年4月6日上午,光泽县人民检察院与光泽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共同开展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工作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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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商背景
党的二十大把“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作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举措。司法实践中,一些轻微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因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被害人及其家属无法取得联系等情况,易造成矛盾无法化解、办案效果不佳的后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能动修复社会关系,增进社会和谐,光泽县公检法三方结合本地办案的实际情况,探索试行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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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文件
座谈会上,公检法三方共同签署了《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工作办法(试行)》。县检察院俞忠友副检察长简要介绍了工作机制中三家单位的职责分工、协同配合等相关内容。县法院叶长鋈副院长、县公安局王和邻副局长就我县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分析研判。
该制度就刑事赔偿保证金程序的启动、主体、适用案件范围、调解前置程序、部门协作配合、监督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规定,明确了双向平等保护原则,较好地平衡了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诉求。既关注了犯罪嫌疑人对“从宽处罚”的迫切需要光泽检察丨联合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探索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也充分照顾了被害人对“充分及时赔偿”的现实需要,保障了被害人权益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实现了调和各方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减轻当事人诉累、加快案件办理、节约办案资源等多个目的,彰显了“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理念,做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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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交流
会上,公检法与会人员就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的原则、适用条件、申办流程、部门职责、衔接分工、保证金领取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三家就签署的工作机制能更好的提升办案质效,有效降低羁押率,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进一步达成了共识。
今年以来,光泽县检察院已对2名犯罪嫌疑人启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切实维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光泽县检察院将继续依法能动履职,不断完善、利用好赔偿保证金这项制度,继续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释放司法善意,彰显人文关怀,努力办好直接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小案”,既依法严厉打击犯罪;又注重诉源综合治理,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什么是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
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是指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赔偿意愿且有赔偿能力,但因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诉求没有得到满足,或因双方矛盾激化等原因而致未能达成和解协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表明赔偿意愿并向办案单位、公证机构或双方认可的调解组织等第三方缴存一定数额的赔偿保证金后,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或变更为非羁押强制措施的办案制度。
图丨光泽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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