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北京硕恒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04-10 03:49:15 访问次数:0
网上有很多关于刑事诉讼法证据分类的问题,也有很多人解答有关刑事诉讼证据种类的知识,今天五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知识,让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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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二、
一、刑事诉讼法证据分类
在刑事诉讼中,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证据1、根据证据的来源,可以分为原始证据和传入证据。2、根据证据形式的不同,证据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3、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关系的不同,证据可以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4、证据根据证据的证明功能是确认还是否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分为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没有直接证据,但间接证据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 (一)证据已经查证属实的;(2)证据相互印证,不存在不可避免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3)全案证据已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四)根据证据,案件事实足以排除合理怀疑,结论具有唯一性;(5)基于证据的推理具有逻辑性和经验性。
二、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法律分析】证据包括:(1)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鉴定、调查和实验记录;(八)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一切能够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刑事诉讼法证据分类 刑事诉讼证据种类,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1)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鉴定、调查、实验记录;(八)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五十一条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第五十二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以及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明自己有罪。
要保证所有与案件有关系或者知道案件的公民都有条件客观、充分地提供证据,除特殊情况外,可以聘请他们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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